兑换方式(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) 一、积分即时兑:冲抵购房款 您在实施期内的累积积分,可按照积分兑付标准:1分=10元RMB(税前)兑换房款。
您在实施期内累积的奖励积分,在兑换房款时,可用于馈赠太极CLUB会员。
二、积分期末享:兑换奖品或购物抵用券 1.?积分计划期满后,太极CLUB将于2009年1月31日前统一兑付。 2.?如您在实施期末累计积分超过起兑分值(30分),可按1分=10元的兑换标准,兑换购物抵用券或兑换太极CLUB提供的相应奖品。 3.?积分未超过30分的,太极CLUB将不予兑付现亦不再累计。